为切实做好全旗低保发放工作,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局严格落实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民生保障重担,兜牢民生底线,确保低保平稳有序审核、及时足额发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严格落实民生工程指标。截止2023年2月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A类每人每月505.25元、B类每人每月435元、C类每人每月375元。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A类每人每月751元、B类每人每月700元、C类每人每月650元。至2023年2月,我旗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20227户、2892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01万元。城镇低保保障人口达1107户、1399人,发放城镇低保金95万元。
二、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作,联合排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将死亡及不符合低保的对象移除低保。严格把好政策关、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做到对困难群众急难对象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
三、加强资金跟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走访,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