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养老服务

        365bet备用官网_www.bet3365_beat365网站老板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十项工程”中“政策暖心工程”深入实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57号),盟行署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基础上,盟和旗县市两级财政再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于社会力量购买闲置厂房、空置学校、私人房产进行维修改造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在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4000元一次性修缮补贴基础上,盟和旗县市两级财政再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一次性修缮补贴。对于租赁房产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且租赁合同在5年以上的,在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计算)2000元一次性维修补贴基础上,盟和旗县市两级财政再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维修补贴。以上三类补贴资金均以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证书》后,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给予补贴,盟和旗县市财政的分担比例为3:7。要保障新建和改扩建的房舍全部用于养老服务,对享受财政补贴后改变用途的机构要追回已享受补贴。

          二、对社会力量新办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盟和旗县市两级财政按照实际入住人数每张床位每月给予200元运营补贴,盟和旗县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同时享受自治区每张床位每月100元至300元的运营补贴。

          三、大力鼓励农村牧区集体、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或依托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家园、敬老院、嘎查村综合体、卫生室、社区及其他闲置用房,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建设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有午间休息室、文体活动室、食堂等服务设施并保持长期运营的,盟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助,并每年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盟和旗县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

          四、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制、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革,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公建民营。民营化的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区盟两级床位运营补贴政策。对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国家供养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安排所需费用。

          五、结合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加大对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的资助力度,以解决无力维修危房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住房问题。从2016年起每建设一处农村互助养老幸福家园,盟级财政每户资助1万元。

          六、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互联网技术,采取民建民营的方式,在每个旗县市各建立1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服务的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新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盟和旗县市两级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助,并每年给予10万元的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由盟和旗县市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融合式的养老实体。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为社会力量兴办医养融合养老实体的发展提供便利,对其内设的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八、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吸纳1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九、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组织新招用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护理员培训,并经鉴定取得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察干西街106号 电话: 0482-8266403 传真: 0482-8266450 Email: xamz3991000@163.com

        365bet备用官网_www.bet3365_beat365网站老板民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2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6号

        Copyright 2015 www.zzc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